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功效作用
适应证
用于成人的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包括以下类型。
粟疹(痱子)。
结节性痒疹。
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
湿疹:特异性湿疹、盘状湿疹。
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
用于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1岁以上(含1岁)儿童特异性皮炎。
药物起效时间
尚不明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大鼠局部应用的研究显示7日内本品持续吸收,提示丙酸氟替卡松在用药部位有较长的驻留时间。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禁用于肛周及外阴瘙痒。
禁用于真菌或细菌引发的原发皮肤感染。
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哺乳期女性慎用。
运动员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膏,可能会引起胎儿发育异常,因此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
本品能够通过乳汁分泌,进而对婴儿产生影响,因此哺乳期女性应慎重使用。
儿童
一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1岁及以上儿童需使用应由医生指导,儿童的相对体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较易出现全身毒性,儿童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并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
老人
老人可以遵医嘱使用本品。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丙酸氟替卡松乳膏不能与哪些药物配伍,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乳膏剂:0.05%(5g:2.5mg;10g:5mg;15g:7.5mg;20g:1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取适量本品,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
用量
湿疹/皮炎: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每日1次。
其它适应证:每日2次。
本品仅供局部使用,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
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
药物漏用
本品通常每日使用1次,当日想起来即可使用,如忘记使用,次日于固定时间使用常规剂量即可。
药物过量
症状:局部应用本品有可能吸收足够的量而产生全身反应。急性过量几乎不可能发生。慢性过量应用或误用可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
措施:由医生进行对症处理,可以逐步停用药物,如出现急性高血压,可以由医生进行降压处理。
药物停用
若出现皮肤烧灼、风疹等过敏反应或者严重刺激反应,应该及时停药并就医处理。
若皮肤感染时,应停用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儿童皮肤反应:灼烧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风疹。
极少患者使用本品用于银屑病治疗时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也有少部分患者用药后症状和体征加重。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炎性损伤合并皮肤感染,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用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
封包治疗使局部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染,所以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
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功能抑制,应撤药、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如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则需听从医生指导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本品引起任何皮肤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本品应该遮光、密闭、30℃以下保存。
本品应放置在远离儿童的地方。
其他
局部大面积使用糖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用于眼睑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
本品不能用于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视作封包,故本品不应用于尿布包裹处。
本品赋形剂包括咪唑烷基脲,其可释放微量降解产物甲醛。甲醛可造成所接触的皮肤出现过敏或刺激。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