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列卫的药物进口的问题,我想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看:一是格列卫是否需要从国外进口,二是我国是否将进口的格列卫纳入药物上市许可。
首先,格列卫不必完全从国外进口。诺华制药公司在中国设有生产基地,并且已经获得一系列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这意味着中国病人可以购买到在国内生产的格列卫,并不需要从国外进口。此外,诺华制药公司也与中国的医药合作伙伴合作,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格列卫。因此,至少在中国,格列卫并非完全依赖进口。
然而,格列卫在中国市场上的确是通过进口销售的。虽然中国已经与诺华制药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但仍需要从国外进口一部分的格列卫。这可能是因为中国市场上的需求量较大,国内生产的格列卫无法满足需求,或者是因为特定生产批次的原料供应不足。此外,格列卫作为一种全球知名的药物,其进口销售也能够获得更好的价格和供应链优势。
至于是否将进口的格列卫纳入药物上市许可,这是一个需要国内相关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外国药物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取得上市许可才能在中国销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常会根据药物的疗效、安全性、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基于科学依据做出决策。只有取得了上市许可的药物才能在我国合法销售和应用。
总之,格列卫是一种进口药物,但并不完全依赖于国外进口。中国已经建立起与诺华制药公司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国内生产和销售格列卫的一部分。然而,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或确保优质供应,还是需要从国外进口一部分的格列卫。最后,格列卫的进口销售在中国市场上需要获得药物上市许可的批准。只有获得了相关批文,格列卫才能在我国合法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