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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HIV-1的成人患者

  • 别名: TDF、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替诺福韦酯、TERAVIR
  • 剂型: 片剂
  • 厂家: 印度natco
  • 有效期: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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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

  1、HIV-1感染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

  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HIV-1感染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

  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

  2、慢性乙型肝炎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

  在开始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HBV感染时,应考虑到以下要点:

  成人患者中该适应症的确立基于从初次接受核苷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治疗且证实拉米夫定耐药的受试者中获得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

  受试者为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肝成人受试者。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在数量有限的患有失代偿期肝病的慢性乙肝受试者中进行过评价。

  临床试验中基线时存在阿德福韦相关突变的受试者数量太少,因此尚无法对疗效下结论。

  用法用量

  1、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儿患者(35kg取以上)推荐剂量

  对HIV-L或慢性乙肝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mg(一片)每日一次,口服,空腹或与合物同时服用。

  对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最佳疗程尚未明确.体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行效尚未研究。

  2、成人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剂量上的调整

  在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的受试者中给子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药物暴露显著增加。

  对基线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应按照表格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

  在中度到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尚未对这些给药间期调整建议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临床评价,因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密切监测对治疗的临床反应和肾功能。

  对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幸50-80mL/分钟)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这些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血清磷、尿糖和尿蛋白。

肌酐清除率(ml/min)血液透析患者
推荐每300mg给药间隔时间≥5030-4910-29
每24小时一次每48小时一次每72-96小时一次每7天一次或共透析12小时后

  1、使用理想(偏瘦)体重计算。

  2、一般每周一次(假定每周3次血液透析,每次大约持续4小时)。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应当在完成透析后给药

  3、在肌酐清除率< 10mL/分钟的非血液透析患者中,尚未对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价,所以对这些患者没有给药建议。

  4、、尚无肾功能损害儿童患者给药建议数据。

  不良反应

  非常常见(≥10%)不良反应为:

  乏力、低磷血症、头晕、腹泻、恶心、呕吐、皮疹

  常见(1%≥x>10%)不良反应为:

  胀气、转氨酶升高

  不常见不良反应为:

  低钾血症、胰腺炎、乳酸酸中毒、肝细胞脂肪变性、肝炎、血管神经性水肿、软骨病、肌病、

  急性肾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急性性肾小管环死、近端肾小管病变、肾炎、肾性尿崩症

  禁忌

  对本药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贮存方法

  密封、30℃以下干燥处保存

  适用人群

  成人和≥12 岁的儿童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1、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与去羟肌酐联合给药时应当谨慎,接受联合用药的患者应当密切监测与去羟肌酐有关的不良事件。

  在出现与去羟肌酐相关的不良反应的患者中,应当停用去羟肌酐。

  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联合给药时,去羟肌酐的最大血清浓度(Cmax)和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显著升高(参见“药代动力学”)。

  这种相互作用的机制尚未明确。

  较高的去羟肌酐浓度有可能导致与去羟肌酐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胰腺炎和神经病变。

  在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去羟肌酐每天400mg的患者中,观察到CD4+细胞计数下降。

  在体重>60kg的患者中,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联用时,去羟肌酐肠溶剂的剂量应当减至每天250mg。

  在体重<60kg的患者中,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联用时,去羟肌酐肠溶剂的剂量应当减至每天200mg。

  联合给药时,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去羟肌酐肠溶剂可以在空腹状态下或与清淡食物(<400Kcal,20%脂肪)同时给药。

  如需查阅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去羟肌酐联合用药的更多信息,请参考去羟肌酐的完整说明书。

  2、阿扎那韦和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可使替诺福韦浓度增加。

  这种相互作用的机制尚未明确。

  在接受阿扎那韦和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患者中,应当监测其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相关的不良反应。

  在出现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相关的不良事件的患者中,应当停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能够降低阿扎那韦的AUC和Cmin。

  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合用时,建议阿扎那韦300mg与利托那韦100mg同时给药。

  如果没有利托那韦,阿扎那韦不应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联合给药。

  3、因为替诺福韦主要通过肾脏清除,所以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与能够导致肾功能减低或与肾小管主动清除竞争的药物合用,能够使替诺福韦的血清浓度升高和/或使其他经肾脏清除的药物浓度增高。

  此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德福韦酯、西多福韦、阿昔洛韦、万乃洛韦、更昔洛韦和缬更昔洛韦。

  降低肾功能的药物可能会使替诺福韦血清浓度升高。

  4、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阿德福韦酯联合给药治疗慢性乙肝。

  有效期

  36个月

  剂型

  片剂

  生产厂家

  印度natco

  成分

  9-(R)-2-[双[(异丙氧基羧基)氧基]甲氧基]氧膦基]甲氧基]-丙基]腺嘌吟高马酸盐(1:1).

  性状

  片剂

  注意事项

  1、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

  这些病例大多数发生在女性中。

  肥胖及对核苷的长期暴露可能是危险因素。

  在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中给予核苷类似物时要特别注意;然而,在没有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曾经有病例报告。

  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对感染HBV但中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

  3、新出现的或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替诺福韦主要通过肾脏清除。

  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曾有其引起肾功能损害的报告,包括出现急性肾衰和Fanconi综合征(肾小管损伤伴严重低磷酸血症)的病例(参见 “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建议在开始治疗前以及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期间临床上适当时对所有患者进行肌酐清除率计算。

  对有肾功能损害风险的患者,包括先前在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时经历过肾脏不良事件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

  建议对所有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分钟的患者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并密切监测其肾功能(参见“用法用量”)。

  在按照剂量调整指导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目前还没有可用的安全性或疗效数据,所以应当对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潜在受益和肾毒性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

  如果目前或近期曾使用过有肾毒性的制剂,应当避免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4、与其他药物联用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

  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阿德福韦酯联合给药

  5、HIV-1和HBV合并感染的患者

  因存在HIV-1耐药风险,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仅可作为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治疗方案的一部分用于HBV和HIV-1合并感染患者。

  所有HBV感染患者开始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前应进行HIV-1抗体检查。

  也建议所有HIV-1感染患者开始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前进行慢性乙肝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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